1元起拍卖,35.5万元成交!9月25日12时19分 ,安徽一落马官员受贿的翡翠手镯,被人以355201元的最高价竞得。这场拍卖经历了125次竞价、68次延时,延时两个多小时才结束,拍卖热度可谓火爆。
延时2个多小时后,这只翡翠手镯最终以355201元成交。
法院将扣押在案的多件翡翠玉石进行拍卖
起拍价均为1元
评估价为10万元的翡翠手镯,起拍价仅为1元;评估价为8万小翡翠挂件,起拍价也是1元.....9月14日,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将对扣押在案的11件翡翠、玉石制品进行网络司法拍卖,起拍价均为1元,超低的起拍价吸引着多人关注和报名。
即将拍卖的11件翡翠、玉器都是价格不菲、1元起拍
据悉,拍出35.5万元的翡翠手镯属于该法院查获的受贿案的没收赃物,拍卖公告称“拍品所有人为王泽宽”。此外,其他多件拍品也标称为“拍品所有人王泽宽”。
据安徽省检察院2015年1月消息,王泽宽系淮北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处原调研员,2015年1月被以受贿罪逮捕。
据悉,法院在拍卖公告中也有过特别提醒:
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仅供参考,本院不作任何瑕疵担保,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,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起拍价经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,且拍卖的标的物规格、品种、质地、种类及相关证书、简介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,本院不对所拍物品的品种、鉴定证书、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。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审查拍卖标的物,调查是否存在问题,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的标的物的实际情况,慎重决定竞买行为,并可与法院联系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
记者从本次拍卖的辅拍公司获悉,正式开拍前,辅拍公司组织了竞拍者实地看样。
评估价10万元的一只翡翠手镯竞拍火爆
最终以35.5万元成交
两位竞买者你争我抢,互不相让竞相加价
记者发现,固镇县人民法院本次上拍的11件涉案翡翠玉器已经全部被拍卖成交,有的溢价成交、有的折价成交。
溢价最高的就是这只翡翠手镯,成交价是起拍价的35.5万倍,比评估价溢价25.5万元。
11件拍品全部成交,有的折价有的溢价。
业内人士:
手镯真实价值可能远高于评估价
记者发现:在2个多小时的延时竞拍,是竞买号Y4322和竞买号为D6490的两位竞买者互不相让、你争我抢。
安徽省某大型珠宝商行负责人分析称:这两位竞买者应该是懂玉器的行家,应该是提前看到实物,并做足了竞买功课,两位竞买者能出这么高价格竞买单只“赃物手镯”,说明这只手镯的真实价值可能远高于评估价。
他分析说:从本次竞买的记录来看,竞拍号为Y4322的这个竞买者对这款手镯势在必得,他加价幅度每次为数千元,其中多次加价数万元。这个竞买者可能是玉器行家,否则,一般人不会贸然出手几十万元购买这个“贪官赃物”。
辅拍公司:
有人专门带仪器来查看实物
本次司法拍卖的辅拍机构的工作人员称,本次看样时间为9月22日集中看样,11件翡翠玉器有3个人来看,其中2人是专门带着鉴定玉器的放大镜、测量仪器等,看上去很专业。集中看样结束后,就不再接受竞买者查看实物的要求。
辅拍人员称,她无法判断24日频频出高价的竞买者是否就是当天的看样人。
律师观点:
“溢价”成交,不影响认定受贿金额
可能有网友觉得奇怪,估价为10万元的首饰,为何以1元起拍?
广东华商(合肥)律师事务所汪家宽律师认为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》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等相关法规:“刑事涉案财物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,以拍定为原则,实行一元起拍、价高者得的竞价规则。”
因此无论是珠宝、房产、汽车等财物,在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将其财物执行法拍的,起拍价都可以定为1元。
汪律师表示:法院认定受贿金额是根据“赃物”评估价或者行贿人购买价来进行综合认定。“赃物”经司法拍卖后,大多是折价成交;本次司法拍卖中出现“赃物”大幅溢价的情况,是比较少见的,但拍卖成交价高低是与竞买者参与热度有关,拍卖物“溢价”成交,不影响认定按照接受物品时物品的价格计算受贿金额。
来源:广州日报综合自安徽日报·大皖新闻、安徽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