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民族是一个酷爱厚葬的民族,尤其汉代以前,中国人有事死如事生的想法,有点儿好东西非得给埋下去,让人死了之后也可以享用。但是,正因为这种厚葬的制度,使我们得以看到几千年前的灿烂文明。

用玉敛藏,是古代厚葬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郑玄注《周礼》中说:“圭在左,璋在首,琥在右,璜在足,璧在背,琮在腹,盖取象方明神之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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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考古发掘来看,用玉随葬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,此后历代有所增益,并各有特点。几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、大汶口文化、良渚文化、红山文化及齐家文化时期,随葬玉器的比比皆是。在大汶口文化时期的邳县大墩子遗址中,就发现了把石环放置在眼眶内用作眼罩的。1986年浙江杭州余杭反山良渚文化遗址出土了玉质纺轮及丝麻织物。当时,氏族首领按体形着缀满宝玉珠玑的“宝玉衣”,出土的缀饰类玉器背后钻有小孔,分布于身体的各个部位。西周晋侯墓地出土一类特别重要的玉器,大批出土,每个墓里差不多都有,就是玉覆面。

所谓玉覆面,是指用玉片对应人面部的眼睛、鼻子、耳朵、嘴的位置,缝在丝绸或麻布等织物上,再盖在死者的脸上。晋侯墓出土的玉覆面上玉片的数量不等,最多的一组有79块,在这之前没有发现过。用玉覆面,带来了一种丧葬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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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庆伟先生对周代墓葬中出土的玉覆面进行了统计,并对玉覆面的时代特征、等级特征、性别特征和地域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。他指出:玉覆面应起源于共王时代,西周中晚期是玉覆面的繁荣期,春秋晚期是玉覆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,而在战国末期,覆面相应地被玉衣的头罩所代替。玉覆面是上层贵族的专用之物,它的使用无明显的性别差异。玉覆面是姬姓周人特有的葬俗 。玉覆面在西周时期开始出现,到西周晚期已经有了很大发展,并且形成了基本的定式。

据《仪礼·士丧礼》记载,在先秦的丧葬仪式中,要用丝织品制成的“瞑目”(“覆面”)和“掩”(“裹首”)来包裹死者的头脸部位。而在考古发掘中,丝织物做的覆面不见了,但所缀的玉片却依然存在,这就是我们现在考古发掘中所能够见到的缀玉面罩。春秋战国晚期,玉覆面和玉衣并存,在一些上层贵族墓葬中已使用玉衣。汉代玉瞑目已发展到了极致,开始向“玉塞九窍”和玉衣迈进了。这一时期既是我国玉器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时期,也是殓葬玉发展的鼎盛时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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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周晋侯墓地出土的玉覆面上的玉石属于古代墓葬中葬玉的一种,从考古资料我们可以发现,墓葬中的葬玉不像礼玉和装饰玉那样美观、细致。葬玉大都比较粗糙,刻纹简单。大部分是用雕琢过的材料加工而成,所以它们不是装饰品,而是一种象征。

起初人死的时候,生人由于不忍看着死者腐烂,就把他埋起来。然而,怎能让他不烂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类。最初,人们用朱砂防腐。继而发现,玉既美观又硬,不易磨,不腐烂,就将玉与死者一起下葬,希望死者能与玉一样永存。因此,最早的葬玉产生了。

西周初年,周公制礼作乐,对玉器的制作、保管和使用都有明确规定。赵晋侯墓地所出的葬玉就是关于西周葬玉制度最好的证明。晋侯墓地中的玉覆面是西周时期流行的一种贵族墓葬形式,是一种等级象征,同时又借助玉石不易腐烂的的特性来期望死者的尸体像玉一样永存,期望他们的灵魂有所归依。

到了汉代,葬玉极为普遍,并且玉覆面已渐渐演变为玉衣。如1973年出土于河北定县八角廊村西汉中山怀王刘修墓的金缕玉衣。这件金缕玉衣共用玉1203片,金丝2567克。又如中山靖王的金缕玉衣。

除了玉衣之外,还有含玉、握玉、塞玉等。西晋葛洪在《抱朴子》中说:“金玉在九窍,则死人为不朽。”这话道出了当时人们使用葬玉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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